什么是公园?
96年商务出版社的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给出了准确的答案:供公众游览休息的园林,就是公园。往大了说,公园就是一个开放性的公共空间,是为大众提供休闲场所,为所有的公众服务的。
既然是公共产品,那么,可不可以“独享”公园?
《中国青年报》日前报道说,“具有50多年历史的天津水上公园,在天津市民心目中占有特殊的位置,在大型公园比较缺乏的天津,一代又一代的天津市民,怀有深深的“水上”情结。然而,最近这个公园的园中园碧波庄和南湖边的部分绿地,却开始兴建两个高尔夫练习场。”
公园何故变“私园”?
水上公园改“私园”,以此为契机,我们可以看到,公园的公共属性正在逐渐散失。缘何如此?其实,公共产品的无主状态,是它们屡遭侵犯的根本原因。公园不是某个利益集体或者权力部门的,更不是属于某个人的,而是纳税人的财富结晶。抽象的说,它是大家的,是人民的,是百姓的。但是这个“大家”、“人民”、“百姓”太抽象了,这公园好像是你的我的他的,但又不完全是你的我的他的。公园一旦受到破坏和侵犯,要为属性暧昧和模糊的“公园”维权,就显得困难重重。
另外,我们还可以看到,之所以出现公园变“私”的现象,根本原因是公共服务理念的缺失。作为“利为民所谋”的公共产品——公园,建立的根本目的首先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泛的公共福利,然后才是追求适当的经济利益。而现在,为了部门利润而削减甚至取消公园的公益属性,这显然是有悖常理南辕北辙的。相关政府部门,应该加大对公园的投资支持,用纳税人的钱,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。
在对待公共产品和公共利益的态度上,东西方存在着很大的差别。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,普遍流行的是“国家公园模式”,公园景区的管理维护主要由国家财政投入,基本不考虑经济收益。这样就可以较完全地发挥其公共品的功能,热情服务广大游客,给予他们游玩休闲的福利。也因此,更好的保护公园,保护公共资源;设置“禁游期”,暂时拒绝游览,使公园有“自我调节”和“修养生息”的机会。但是在我们国家呢?别说“禁游”,为了部门经济利益,甚至已经开始把公园变成“私园”!!
公园之姓“公”,就在于它天生所具有的一种不可让渡的公共属性,公园的这种属性决定了游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,每个人都有权利到此游玩观光,短坐长聊,也有义务维护公园设施,保护环境卫生。但是,一旦公园变“私”园,它们的产权,它们的命运,就很有可能被某些利益机构或者权力部门任意操纵,任意采取手段和措施,拒绝普通民众,蚕食和剥夺普通游客的游玩空间和权利,最终,公园沦为“私园。
“独享”属于大众和人民的公共资源——公园,是个技术含量极低的工作,找N个理由和借口,搞“圈地运动”,改变公园的公共属性,使之“为我所有”;然后,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,改作它用,不断创造经济利益,为个人服务,为某个利益集团服务。但是,公园的价值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吗?公园除了经济价值,还具有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功能,如果为了追求单一的经济价值而抛弃公园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功能,那就无异于丢了西瓜捡芝麻,实在得不偿失。
可以“独享”公园吗?
从理论上说,有实现的技术手段,但是绝不能这么做。
公园是大家的,岂能把公园私化为富人和精英的私家花园?岂能让少数所谓富人和精英独享公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