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新闻网 >> 旅游保健 >> 查看文章
专家支招:出门游客如何防骗?[图]

2007-3-28  旅游新闻网

【字号 】【论坛】【】【

  

 

     随着气温升高,江西南昌旅游市场逐渐进入旺季。与此同时,一些旅游业从业人员不诚信行为屡屡发生,正在侵蚀着消费者对旅游业的信任。近日,根据近年来的投诉案件,南昌市旅游局公布了五大旅游陷阱,以提醒消费者维权,并为如何破解这些旅游陷阱支招。

    陷阱1     擅改合同 景点缩水

    “住三星级酒店,游览12个旅游景点,保证有足够的游览时间……”为了抓住客源,所有的旅行社都会口头承诺消费者可以享受到非常优质的服务。但实际上,在游览的过程中,一些旅行社却擅自更改合同,擅自减少景点、或变更为收费便宜的景点或需要消费者掏钱的自费景点。

    支招:不能轻信旅行社的广告和口头承诺,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文本,把具体的旅行时间、路线、价格、交通工具、住宿和就餐标准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,以便日后依法进行投诉。

    陷阱 2     降低餐标 宾馆降级

    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,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,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。但是,在实际旅游过程中,消费者的就餐费用往往就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,部分费用被旅行社或是导游“截流”了。同样,在住宿方面也如此:“三星级”宾馆变成“准三星级”或者“等同三星级”,甚至把“二星级”宾馆直接变成招待所。

    支招:在签订旅游合同时,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、用餐标准,还要相互约定,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,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,要求退还餐费,自行解决就餐。住宿方面,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、标准房还是星级房,星级房是几星级,有否挂牌。

    陷阱三     低价引诱 强迫消费

    据介绍,有些旅游报价是明显的“零团费”。所谓“零团费”,就是地接旅行社从组团旅行社得到的接待费为零。为了弥补损失,旅行社必然降低旅游质量和吃、住标准,缩短旅游行程,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,增加自费项目。

    支招:不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。构成旅游价格不同的因素很多:交通工具、住宿饭店等级、餐饮标准、导游等级等。同时,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,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,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,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。

本新闻共2页,当前在第1页  1  2  


   (市场报 江常问 于垚峰/报道)


相关文章:



联系我们 | 出版信息 | 法律条款 | 免责声明
ICP证:蜀05005866号 旅游新闻网 地址:成都市紫竹中街2号彩世界9F_182
电话:028-85156158  传真:028-85156228 电邮:ceo@tnn911.com 投诉电话:13388168844